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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众保网 时间:2020年02月28日
会议确定,阶段性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工伤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参考如下:
1、2月-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
2、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
3、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
4、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具体实施细则,待各省发布,请各位企业家、HR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