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朗邦人力 日期:2014-09-29
一、申报当月或补缴近二个月社保费:
1、SF012《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一式三份;
2、SF013《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差额补缴或补缴二个月前的社保费:
1、SF095《广州市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一式二份(正反面填写,差额补缴的须在明细表中注明);
以下2-6项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前台核查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2、补缴员工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3、补缴员工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4、《社保费补缴基数确认表》(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5、补缴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6、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7、若无劳动合同的,可以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用工备案表,个人劳动手册等(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8、未办理招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又不能提供上述2、3资料的,需要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仲裁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