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类—广州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办理流程

编辑:朗邦人力   日期:2014-10-08

一、符合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的对象
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现处于在保状态,怀孕16周后可办理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手续,享受产检、分娩等生育保险待遇。
二、办理方式和地点
符合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的参保人,可根据下表对应的项目,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各医保分局前台窗口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

序号 参保人员类别 办理方式 携带资料 办理地点
1 广州市参加生育保险缴费一年的参保人员 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各医保分局办理审批手续。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需具同意生育意见并盖公章);
2.外地户籍人员提供在广州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备表》;
3.《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的证明的原件;
4.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
5.《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温馨提示:若办理异地分娩需提供《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一式三份。

各医保分局前台对应受理窗口
2 参保时间未满一年的军人军属人员

1、参保单位经办人到所属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备案;

2、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各医保分局办理审批手续。

各医保分局前台对应受理窗口
3 参保时间未满一年的关闭、破产企业女职工 各医保分局前台对应受理窗口
4 当年从机关调入企业的人员
5 在省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历史,在市参保时间累计未满一年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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