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经营与发展来看,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信用
信用风险,即借款人由于经营不善或主观恶意等发生债务危机,无力全部或部分偿还商业银行债务,造成逾期、呆滞、呆账等贷款风险。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客户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信用不良,存在着大量的逃废银行债务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普遍较差,不良资产比率始终处于较高水平。
流动性
流动性风险,即银行用于即时支付的流动资产不足,不能满足支付需要,使银行丧失清偿能力的风险。目前这方面的风险虽然暂时被居民的高储蓄率所掩盖,但仍然存在潜在的支付困难。曾有专家学者指出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从“技术上讲已经破产”,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但目前并未出现居民挤提存款、商业银行倒闭的情况,原因就在于其背后有强大的国家信用的支撑。但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商业银行必将成为真正按市场化运作、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优胜劣汰将成为市场的游戏规则,那些不能满足市场要求、不顺应市场发展的商业银行必将被淘汰出局。到那个时候,缺少了国家信用支持的我国商业银行必将有一些会陷入流动性危机,进而破产。
财务
财务风险,主要表现在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严重不足和经营利润虚盈实亏两个方面。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均低于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的国际最低标准,而目前银行的资产增长速度远高于其资本增长速度,资本充足率还将进一步下降;另一方面,自1993年财务体制改革以来,将大量的应收未收利息作为收入反映,夸大了银行的盈利,而实际上多数银行虚盈实亏。
市场
市场风险,这主要由金融市场秩序混乱引起。一方面,部分企业将银行信贷资金投入股市,加大了股市的泡沫成分,间接危及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另一方面,企业债券清偿风险也不断加大,其中大部分债券是由国有商业银行担保或代理发行的,由于企业经营效益不好,到期无力兑付,往往需要银行垫付,企业风险随之转化成金融风险。
内部管理
内部管理风险,即银行内部的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不力而形成的风险。近几年来随着《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担保法》和《贷款通则》“四法一则”的颁布,金融业已步入了依法管理和经营的良性轨道。同时,商业银行为增强素质,也制定了很多内部规章制度,其完善程度和极强的针对性是前所未有的,但银行内部经常发案,大要案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给银行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其他
除此之外,还存在利率风险、汇率风险、高负债风险、信用卡风险、金融欺诈风险等。如不能及时正确处理,也很容易转化成现实的风险。